尊敬的客户:
根据大连商品交易所发布的《大连商品交易所异常交易行为管理办法》实施公告,大商所于2021年11月24日夜盘起将《大连商品交易所异常交易行为管理办法》中的大额报撤单标准从400次改为50次,详见大商所官网。请您注意合规交易,避免异常交易。
九州官网期货有限公司
2021年11月24日